上海市信息领域“653工程”课程开发申报认定程序

 

 

本市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均可作为课程开发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本市信息化建设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开发适合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培训课程,并申请列入市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课程目录。课程开发项目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1、课程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课程开发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上海市信息化培训协会网站www.itta.org.cn上下载)。申请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上海市信息“653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课程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请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课程名称、课程开发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概况

项目开发的必要性

课程简介

项目开发的内容和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经费(总投资)预算及来源

项目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2、办公室组织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每季度安排一次立项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公示10日后,若无异议,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3、课程开发项目承担单位填写《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课程开发项目计划任务书》(该计划任务书可在上海市信息化培训协会网站www.itta.org.cn上下载)。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办公室。

4、课程开发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同意立项的批复后,与办公室签订相关协议书,启动开发项目。办公室应拨出项目补贴经费的50%给项目承担单位。待该课程通过认定列入市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课程目录后,拨付余款。

5、课程开发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计划任务书和协议的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开发工作,按要求报送项目的阶段性情况。

6、课程开发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填写《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课程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上海市信息化培训协会网站www.itta.org.cn上下载),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交送办公室办公室安排对课程开发项目认定的具体日期,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7课程开发承担单位应于认定评审日前20天将申请表与按课程开发要求编写的申报材料(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简介、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题库)交送办公室,办公室将上述材料在5个工作日后送达专家评审组,由上海市信息化人才培养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认定评审,一般每二个月一次。

8、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的质量水平和可行性等进行审议、评估,给出建议通过、不予通过或修改的评估结论,并填写专家评估意见表。办公室根据专家的评估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向课程开发项目承担单位发出课程认定与否或建议修改后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

9、通过认定的培训课程的有关信息,统一在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shanghaiit.gov.cn)和上海市信息化培训协会网站(www.itta.org.cn)上发布。

10、课程开发项目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办公室提交书面中止项目申请,同时封存有关台帐单据;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情况实施核查和清理,如有违规违法情况,将依法按有关规定处理。

 

 


上海市信息系统质量技术协会    2007年3月30日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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